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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张兴彬律师执业证号:19020711015353咨询电话:137 9836 0232 邮箱;zhanglawyer.goo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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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人家问你在哪个律师事务所,执业证...
张律师姓字名谁,执业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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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26 10:20:55
同居后,你还会跟她/他结婚吗????
好像现在很多人都不想结婚了,一方提出结婚,对方可能马上找出若干理由搪塞,如:婚后生活和现在还不是一样,吃在一起,住在一起等。的确随着“婚前守贞”观念地土崩瓦解,现代人基本上都会在婚前同居,过着法律上视为“非法同居”但又不会加以惩罚的准夫妻生活。
由于《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尽管《婚姻法》规定离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现实生活中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基本上都会判准离婚,即便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婚,但六个月后再次诉至法院,原则上法院必须判决离婚。所以,离婚是件非常容易的事儿,过的那种“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儿”、“一辈子只结一次婚”的观念已经被现代人摒弃。现代女性也狠狠地抛弃了“嫁鸡随鸡”、“好女不二嫁”、“婚前守节”的封建陈腐观念。
正是由于一方面婚前同居不受法律惩罚、离婚又十分自由;另一方面“婚前不用守贞”观念地普及,以至现代人基本上已经不再把领取《结婚证》当回事儿,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当然同居后“不想负责任”的人也不少,认为一旦结婚就意味着负担,这些人的观念是:只同居,不结婚。总之,现代人基本上认为同居并不意味会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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