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网上开店也要办执照”谈起
近几天,在不同的媒体看到了如下的新闻:北京市工商部门起草的“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意见”经过上网征求意见(
不懂电子商务,也从来没有在网上购过物的我,今天才听说将要实施的《意见》以及人们对它的质疑。认真看过《意见》后,我想到如下的问题:
1、一部虽然是地方性的,但涉及范围很广的规定,仅给了民众五天的时间来提意见,是否太形式主义了?一来事前并无广泛宣传,能关注它的人不会多;二来从头到尾看上几遍,不是专业人士(需要有工商管理、税收管理、电子商务运作等知识)能看出问题的恐怕少之又少。
2、电子商务这一发展迅速但缺乏规范的领域,能否用传统的“办理营业执照”的管理模式来进行管理?
3、这个地方规定怎样确定管辖?互联网为商业活动提供了 “无疆界”的平台,一个商城,可能全世界各地的人都借助这个商城来开店,怎样才能确定它的注册地点?如网上商城的注册地在上海,北京商户商城开店,或者深圳的商户借助北京的网上商城经营,是否需要办照?
4、在哪里注册?怎样注册?如何分辨商铺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的真伪如果确认?
5、如何确定所谓的营利性?谁来确定?谁来监管?谁说了算?我要出售一些个人闲置物品,定了价,你怎样来判断我是否营利?我买了衣服,一次都没穿,商标都没剪掉,按原价出售,算不算营利?
6、工商部门要建立一个电子巡查系统来查网上“黑店”,这套系统能否配合着
……
我想,此规定出台的本意,无疑是为了规范电子商务市场,保证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动机、目的都是非常好的。只是我不知道我会有这么多的疑问,是因为我不懂电子商务,还是不懂工商管理,或是不懂法律,但我相信很多人会和我一样有这样的疑问。规范性文件不该是可看不可用的,制定文件的人应该对使用文件的人负责。这样制定出的文件才有意义,才能达到效果,执行文件和遵守文件的人才能心服口服。真诚地希望随后定会出台的实施细则之类文件,可以解答我们的疑问吧,希望如果深圳也将出台类似规范的话,事先应该有更深入的调研,如果设计规范的人自己都不知道规范如何操作,那么这样的规范最好还是先不要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