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游戏
从来没有开过长途的我,终于有机会上了高速公路,在几乎没有人也看不到几辆车的公路上享受开车的乐趣。真想开快一点,一吐在深圳天天塞车,坐得脚麻的郁闷之气,但是因为车况的问题,也因为一路上不停变换的限速公里数,不敢开快。于是我看到了有趣的事:一辆又一辆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低头看看自己的仪表盘,时速已达
几个小时的高速路行驶即将结束,我忽然发现路肩处一辆辆车停下来,我以为是警察查车,不自觉地放慢了原本就不快的速度,朋友在一旁说:“开你的,那是挡车牌的人下来恢复车牌的”。我真是少见多怪了,难怪回来后,朋友们开我的玩笑,说我太傻、太天真,人所共知的事我居然还当新闻对他们说。
一路上我都在迷惑,如果我因为超速违法而被罚款,那么那些人挡了车 牌算不算违法?如果挡了车牌车速再快也不能抓到当事人进行处罚,那我不挡车牌岂不是真的很冤。于是我回来认真查阅法规。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再来看看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显而易见,遮挡车牌等行为的处罚是警告或者20??200元以下的罚款;而超速50%则处200??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刻答案很明显了,应该怎样做大家也就明白了,下一次再上高速路我该怎么做?
就在我认真研究法规,反省自己的行为时,看到了《深圳特区报》
好啊,这回总算有了一句“加大对遮挡、污损、变造号牌和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超载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但是怎样加大处罚力度呢?要依法行政啊,总不能在法定处罚之上再加罚吧?如此的游戏不仅是在高速路的管理方面,在很多方面也都存在类似的问题。比如劳动监察吧,企业违法,打开门来给你查,你要的证据都给你,结果可能会被罚个几十万,还会有更严历的处罚,但如果他抗拒检查,或是态度很好地配合你,但什么证据也不提供,其结果是依法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孰轻孰重自不必言。西方有句法治名言:任何人都不应该从他的违法行为中获利。我想值得我们深思。
我终于收到了罚单,好在只有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