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2?27特重大火灾”这样一个沉重的概念,与“改革开放”,与“经济特区”等富于宏大意义的概念联系在一起,既是偶然,也是深圳的宿命。因为历史及现实的原因,无论是全国两会对于改革开放的聚焦,还是全世界对于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的聚焦,深圳都将毫无争议地成为最具价值的关注议题,当此之际发生的“2?27”特重大火灾,照亮了深圳干部队伍的现状,也使强化特区吏治、整肃干部队伍具有了十足正当的理由。
观察深圳新一哥刘玉浦书记对于此次火灾事故的表态,干部作风问题成为他总结2?27事故的一个基本调子。显然,网友们所关心的涉事企业老板的责任问题,已经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刑案,走法律程序即可不可以(其中是否可能发生因为公权腐败介入而导致的司法不公,是另一问题)。作为深圳一哥,籍由此次事故,推行吏治新政,是合乎逻辑和现实的理性态度。
新一哥的表态在媒体上一经报道,果然关注颇多,期许颇多。这样的关注和期许,不仅仅因为刘玉浦的到任,本身即承载许多期望和想象,更应联系中央此前的一些重要人事安排,比如张高丽之任天津,俞正声之任上海,仇和之任昆明,都是为了强化对一些重要城市或地区的治理,突显这些城市和地区的战略价值。这些当地新一哥的表现,一举一动皆在人们关注和比较之中。譬如仇和在昆明刮起的“仇和旋风”,其整肃干部的强硬作风令人耳目一新,也使昆明这样的边陲省府获得了刮目相看的聚焦效应。
回到深圳新一哥。作为曾经主管干部和组织工作的刘玉浦书记,面对上任仅有一月就出现的这种事情,将展现他怎样的治吏风格?仇和可以因为会场上的一个小嗑睡,而勒令有关人等辞职。今次深圳因为责任意识、工作作风、工作干劲等问题而导致2?27特重大火灾,有关责任人等,将受到何种处置?又将产生怎样的“旋风效应”?当然,深圳之不同于昆明,还在于这里已经形成了深厚的依法治市、规则先行的传统,一切要等有关调查深入之后才能厘清。人们尚在通过不同新一哥的一言一行,观察中央此次人事安排是否会达预期效果。
然而,对于深圳新一哥针对此次火灾的意图,有关工作配套好了吗?譬如对于干部作风的关注,网络及坊间普遍质疑导致此次火灾的相关链条中,是否有公权力借由监管进行谋利的“寻租”问题?在相关的责任体系中,是否存在公职人员中因为“走后门”等而进入一些关键环节,导致战斗力不强、责任体系脆弱、执法有欠公允等问题?……面对公众的这些质疑,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相应的回应,因此各种质疑、猜想还在滋生、漫延。这种状况之下,监察部门、人事部门、组织部门是否应当适时介入,进行必要的澄清事实的基础工作?
也有人建议将2?27设立为深圳哀悼日。于我心有戚戚焉!如何说清水河大爆炸,反映了特区急剧膨胀、扩张时期的特定悲剧,2?27特重大事故的发生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开脱深圳的责任。本来可以完全避免的灾害,却最终还是发生了,这是整座城市的悲哀,这悲哀,凝聚着人们对生命价值的珍视,凝聚着人们对疲沓作风的愤懑,凝聚着这座城市试图挣脱平庸力量的抗争。将2?27设立为深圳哀悼日,就是要将此次事故独一无二的“价值”凝固起来,让它作为深圳城市管理弊端的集中体现物,伴随着15个无辜亡灵的心头大痛,永远矗立在“深圳精神”的丰碑上,警醒后来者??资本固可恨,公权犹谨慎。若为生命故,敢不用全心!
对于作风疲沓的特区干部,我们是否“零容忍”?
废话少说。让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