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某教授提出深圳应该在关外建立“贫民区”,马上有人在《晶报》附和,振振有词说不必害怕提出“贫民区”,但也有人在深圳博客提出反对意见。
我们如何看待“贫民区”,实际上是如何看待贫富差距问题。打着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廉价住房的幌子,为“贫民区”叫好,实际上是为贫富差距合理化寻找理论依据。
我们知道,世界上存在贫富差距是客观事实,不承认是错误的。且不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差距,也不说我国东部与西部的差距,就是经济发达的广东珠三角地区和粤北的差距也是十分明显的。在每个发达城市里,挥金如土的富人与为填饱肚子辛苦劳作的穷人都生活在同一个蓝天下。
那么,面对这样一种社会现实,我们怎么看待呢?我们的政策是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和帮助别人富裕起来,最后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目前的确有人先富起来,是否诚实劳动所得姑且不论,因为那是另一话题。先富带动后富例子也有,先富帮助后富例子也有,但是后富的速度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可以这么讲,我们正走在共同富裕的行进道路上,虽然这条道路蜿蜒曲折且坎坷漫长。
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面对贫富差距,是肯定差距存在的合理性,从而允许其继续存在或者继续扩大,还是既承认现实差距,又看到问题所在,采取措施逐步解决问题,恐怕这就是是与非、对与错、有益与有害的分水岭。提议建立“贫民区”,说白了就是前者,就是美国杜威的实用主义观点在现实中国的另一版本。
我们再看看深圳的现实,以银湖别墅为代表的富人居住区,以黄贝岭为代表的穷人居住区不是已经存在吗?银湖别墅的富人挑战法律,私自搞违法建筑有目共睹,屡禁不止;黄贝岭城中村“农民房”租给大量的外来人员居住,基本上成了“达州村”。如果说这是理想的社会状态,显然不会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如果说这样的状态十分合理,恐怕住户也会反对。
下面引用《晶报》上叫好者文章里的一段,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那些为“贫民区”提法张目者的内心世界:
“一般来说,农民向城市流动后,会改善生活条件,同过去的经济状况相比,他们会产生一种相对受益的感觉。即使他们处在城市社会阶梯的最低层,定居在“贫民区”,他们也仍然会认为生活变好了,因为更重要的是生活有了希望,有了美好的愿景。并且,农村移民具有的仍然是乡村的价值标准和观念,他们更为关心的是食品、住房、就业方面的直接经济利益,他们是关切物质生活改善的现实主义者,政府和企业只要能够给他们带来这些改善,哪怕是一点点改善,他们就会感谢和满足,而支持这种政策。”
该文首先把农民看成卑微的小人,“即使他们处在城市社会阶梯的最低层,定居在“贫民区”,他们也仍然会认为生活变好了”。其次把农民当成具有乡村的价值标准和观念的群体,意思就是农民只要一点点改善就会感恩戴德,他们只是一群任人摆布的“阿斗”。
在这样的心态下,我们的“贫民区”拥护者不就是把自己看成高人一等的东西吗?改造旧社会留下的“贫民区”,党和政府做了艰苦的努力,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如北京的“龙须沟”,上海的闸北等等。如果时至今日我们逆历史潮流而动,重新建立“贫民区”,从道理上看是为贫富差距提供存在即合理的实例,从实践来说是人为激化贫富不均所产生的社会矛盾。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社会上有那么一些人,在共同富裕的前进道路上时不时发出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表面看是忧国忧民,实际上是维护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妄图使贫富差距合理化,还要现在的贫民对其感恩戴德。我们不禁要问:你们居心何在?难道穷人住进“贫民区”,你们就那么高尚伟大,你们就心安理得,你们就“长治久安”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