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对全体社会成员而言
据媒体报道,深圳市2007年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的资格终审已经完成,有6302户获终审通过,有2542户终审不合格。
有文章称政府在审查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的资格时采用这种“透明、平等、公开、公正”的政策,有利于提高深圳人的幸福感。
诚然,采用平等、公开、公正的方法进行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资格的审核,无疑是政府工作的一种进步。并且体现社会公平、公正的政策,就是体现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优越性,是公民幸福感的一个十分重要来源。但是平等、公平、公正是对全体社成员而言的,离开了这个前提,只对部份社会成员讲公平、公正,本身就是不公平、不公正的。马克思、恩格斯曾经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平等、博爱”进行了猛烈的批判,指出这种“自由、平等、博爱”只是部份社会成员的自由、平等、博爱,并且是建立在另一部份社会成员牺牲自由、平等、博爱的基础之上的。是虚伪的!而社会主义的自由、平等、博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平等、博爱,因为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阐述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涵时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深圳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无疑是一种社会福利政策。而这种社会福利只有深圳户籍人口才有资格享受,这公平吗?这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吗?深圳长期以来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比例严重倒挂。目前,深圳1400多万常住人口中,户籍人口只有不足200万。我们的社会保障政策可以置1000多万为深圳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无深户人口而不顾吗?如果说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成员幸福感的一个重要来源,我们可以对这1000多万人有无幸福感而无动于衷吗?
深圳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无疑是一种社会福利政策。而这种社会福利只有深圳户籍人口才有资格享受,这公平吗?这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吗?深圳长期以来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比例严重倒挂。目前,深圳1400多万常住人口中,户籍人口只有不足200万。我们的社会保障政策可以置1000多万为深圳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无深户人口而不顾吗?如果说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成员幸福感的一个重要来源,我们可以对这1000多万人有无幸福感而无动于衷吗?
有人会说,政府目前拿不出这么多社会保障房,就是有动于衷也没有办法呀!
其实办法简单得很,可以让所有社会成员按同样一个条件来申请,即在深圳有合法的住所、有或曾经有合法稳定的生活来源(无违法行为记录)、并且其家庭成员都在深圳居住已有一定的时间(如多少年为限)、再加上家庭财产的条件(如多少万元以下)。在所有申请人中按可变条件如居住时间长短和家庭财产多少打分、排队。按已有的保障房数目,取排在前面的相应的户数即可。
这样做虽然也只能解决已有的社会保障房对应的社会困难户的住房问题,但对于所有深圳常住人口而言有一个平等的机会。显然机会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体现。社会主义社会还不可能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物质分配的绝对公平,但机会的公平是绝对做得到的,也是必须要做到的。如果因为做不到物质分配的绝对公平,而只让一部分社会成员享受公平,那么这部份社会成员享受的公平就是建立在牺牲另一部份社会成员享受公平的基础之上的,这就成了绝对的不公平!这不是社会主义!更不能称为社会主义公平的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