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是一场价值观的革命
有关户籍制度改革,我已写了几篇博文,有的网友已经急了,要我快提出点可操作的方案来.其实我在《关于深圳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与建议》中已经提出了具体的方案.但是随着与网友的交流以及我的学习,我越来越感到,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还不在于能否找到具体的方案,而在于我们以什么样的思想观念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我在四月三日的那篇博文中谈到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障碍,并试图破解它.但我认为,我还没有把人们思想观念这个更为重要的障碍讲深讲透.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在正式的提案提出之前,再写这篇博文.以供大家商讨.
我在上一篇博文中谈到:户籍制度的本意是反映公民的居住状况,其作用在于确定公民的身份和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同时为社会管理提供基础数据与资料。因此, 户籍制度就其本意而言应是一种体现公民权利的登记制度.这是世界其它一些也实行户籍制的国家通行的原则.但是,户籍制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自执行之初便产生了许多附加功能.以建国之初颁布的禁止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和城乡分割的户口登记条例为标志,这种以公民义务为本、人身地位不平等、且禁锢人口自由迁徒为原则的二元化户籍管理制度便建立起来.在我国计划经济的漫长岁月中,户籍制度中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功能不断加强,以至于吃饭的粮票、穿衣的布票、招工招生的指标、医疗待遇、退休待遇、……等等,都和户籍紧紧地捆绑起来,户籍制度成了国家社会管理、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显然,这种户籍制度所体现的是“以国家为主体和目标”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取向的户籍制度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起过一定的作用.但在漫长的计划经济时代,它伤害了部份公民个人的权利、挫伤了他们生活、劳动的激情和活力.同时,长期的城乡分割,使城乡一体化进程-----这一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必然过程,也因此受到严重阻碍.
历史已进入改革开放三十年了的今天,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日益推动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成了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传统的户籍制度造成的公民基本生活权利的缺失和越来越严重的社会不公,已绝难为人们接受.它无疑又成了当前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一个不可忽视的障碍.这里我还要引用温家宝总理一段话: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个人,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应当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中充分体现出来, 正如一位网友所说: 户籍制度改革要把“以国家为主体和目的”的价值观转变为“在国家利益和法制原则下以人为主体和目的”的价值观.即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中要始终贯彻“尊重个人权利,保障个人尊严”的精神,将“公平”作为与“效益”同样重要的价值目标,将“民主自由”作为与“秩序安定”同样重要的价值目标,来构建适应当代中国社会的户籍制度.我以为这就是我们深圳在户籍制度改革中要进行的一场价值观的革命!而且这场价值观的革命正是深圳思想大解放要有所突破、要敢为天下先、要真正走在全国前面的具体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