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体深圳市民同享公平待遇是特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有不少市民在我的博客上贴帖子,叙说他们因为没有深圳户口,多年来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布吉龙岭学校小学一年级一学期要交2480元学杂费,约是深户小孩同一费用的10倍!布吉雪象小学三年级这学期的学杂费是1090元,是深户小孩同一费用的3倍。而且布吉雪象小学是公办学校;深圳某事业单位的聘用工,在深圳干了10年,工资仍只有1000元,差不多是正式工的十分之一;深圳许多学校的雇员老师长期没有编制,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始终不能解决;有位在深圳工作了20年的外来工,小孩读书、个人看病、买房等等,这些个人生活的最基本的问题差不多困扰了他整个在深圳的后半生!但最后在深圳退休仍属于非深圳户口的“外来工”,于是他不得不叹息说:“人都老了,都没个归属感,入户深圳是不是比入美国籍还要难啊?!”-------在我博客上贴类似的帖子还有许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了。从这些事例已经可以看出,在我们深圳,社会不公的现象确实普遍地存在。所以能说是“普遍”,是因为在我们深圳遭受不公平的社会待遇的人不是少数而是多数。可不是吗?我们深圳约有1200万的常住人口,其中户籍人口不到200万人,而社会不公平现象往往是与户籍问题相联系的。因此与深圳户籍人口倒挂的特殊人口结构相联系的“多数人的社会不公”,就成为不争的事实了。
当然,深圳的“特殊人口结构”以及由此引发的“多数人的社会不公”是旧体制留给一个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型移民城市的难题,而非改革开放的直接后果。但是解决这个难题,让全体深圳市民同享公平待遇,却是进一步改革开放必须跨越的门槛!是特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有段话,他说:“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个人,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温总理的这段话令我感受极深,我认为,我们深圳特区政府不仅可以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方面履行好自己的“天职”,也一定能在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尽好自己的“良心”。我们深圳特区政府一定能把让全体深圳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设和谐社会的响亮口号,变成踏踏实实地解决每一个社会不公的难题的切实行动。
以上为本文之一,以后将就解决一些具体问题,谈谈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待续)。也欢应广大市民发表意见,共同讨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