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产业化的意见和建议
7月19日,出席市政协常委会举办的有关家政服务业发展的专题议政会。在会上我围绕家政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路,在分析家政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第一,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明确相关法律关系。适应市场发展,允许员工制、中介制并存的家政企业经营模式,探索包括员工制在内的多种经营管理模式。确定家政服务员“身份”,取消歧视性规定及不合理限制,将40万保姆纳入劳务工范畴,将其社会保险纳入劳务工合作医疗体系;优秀家政服务员与管理者同样,参与表彰评优活动,享受优秀外来劳务工调工落户政策。针对家政服务与其他劳动关系的区别,在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方面应该做进一步规定;家政服务企业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和权利义务有待进一步明确;特区外的家庭服务行业尚无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修改现行特区立法。
第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家政服务业产业发展规划,规范行业管理。高度重视发展家政服务业,把家政服务业纳入第三产业特别是城市服务业之中,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规范家政行业市场秩序和行为准则,保护各从业人员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合法、公平、有序的竞争,在行业规范和自律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搭建家政服务信息平台,推动经济交流与合作,加强协会与各城市家政服务行业的横向联合,并沟通家政服务公司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履行职责,规范行业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三,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的协调管理。建议劳动部门制定全市家政统一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家政公司、家政服务员、雇主三者关系和各方权力义务,研究制定有关家政服务员的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和评定等级等的相关规定,逐步推进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制度,促进家政服务的职业化发展。建议工商部门把好注册登记门槛,制定准入标准,明确经营范围,将定期整顿家政市场纳入工作计划,认同行业协会出具的公信证明,建立与行业协会的互动信息平台。建议由工商物价部门、消委会、行业协会共同制定《深圳市家政服务收费标准》。
第四,实施家政培训计划。以政府购买培训服务方式,由专门培训机构对家政服务员进行技能培训。建议从市扶贫基金和农民工培训基金中切块组成“对口扶贫省份定单式输送深圳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服务包”,实施定单式培训,定点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落实内地对口输送深圳保姆定单,以此充实深圳保姆市场,缓解“保姆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