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共建世界级大都市
4月2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90号令,任命曾荫权先生为香港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对于高票当选的曾特首,尤其引起我们关注的,是他在竞选政纲中有关香港要与深圳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深港共建世界级都会的思路,可以说首次以特首之身明确提出了深港合作的发展方向与前景。在今年深圳两会期间,我在参加政协各界别委员座谈会上,提供了一份题为“深港共建世界级大都市”的书面发言,算是作为长期从事深港合作的研究人员的一个回应,愿与各位关心深圳和香港发展、关注深港合作的各位朋友分享。
一、深港合作需要明确总体目标
1、深港合作涉及深港两地在经济、社会、文化、人员往来、跨境建设与城市管理等各个方面,其中经济合作是深港合作的主要形式和重要动力。概而言之,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深港经济合作,经过20多年的不断发展和逐步深化,形成产业合作、跨境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运行机制与政策协同三大重点的合作内容。从发展阶段来看,大致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20世纪80-90年代快速推进、世纪之交转入战略转型、以及2003/2004年以来的整体提升阶段。
2、随着深港合作走进新的发展时期,当前尤其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深港合作的总体目标模式这一事关深港合作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深港合作目标模式的代表性提法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根据有关经济一体化理论特别是参照欧盟一体化进程模式,侧重从经济合作方面提出目标选择;另一类则从深港两大城市合作的角度,提出合作设想。从总体上看,这些成果都是针对深港合作的不同侧面和重点而形成的研究成果,各具特色,各有侧重,涉及到深港合作的不同领域,涵盖了深港合作的不同方面,但还没有真正深入地涉及深港合作的发展方向与总体目标,仍然缺乏较为清晰的研讨。
3、最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先生在其竞选政纲中,提出香港要“与深圳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建设世界级都会”,对深港合作提出了新的战略性概括。
正是基于深港两地所具有的竞争优势,国外学者从全球都市圈建设的趋势出发,认为香港与深圳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巨型连体城市,有学者还进一步把香港与深圳共同形成的新特大城市合称为“香圳”,并把深港所共同形成的新特大城市视为全球都市圈发展趋势的新型代表,认为具有世界经济组织单位、大部分财富的创造地区、吸引大多数人才的重要区域、充满创新活力等典型特点。
4、深港合作总体目标实际上是一个目标体系,在研究深港合作目标时,至少应把握三大要点:(1)深港合作发展方向应体现两城在国家城市体系、全球城市体系中的战略目标与定位,必须把深港城市合作定位提升到整个中国融入世界并参与国际竞争的国家战略的高度来分析和定位。(2)深港合作内容应包含经济一体化、城际协同化内容。一方面深港合作体现为经济合作,两地合作的目标模式当然应体现经济合作的特点,体现经济相互融合或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另一方面深港合作又是紧密相联的两个城市之间的合作,必然涉及到两个城市之间有关城市功能、目标、布局及跨境基础设施等内容,体现为区域一体化背景下的城际协同化趋势。(3)深港合作模式应体现“一国两制”原则和两地发展趋势与合作特征。深港经济一体化是在“一国两制”前提下推进的,因而不可能完全参照单一模式推进,必须体现经济一体化的新趋势,必须反映两地经济合作现状,具有混合模式的特点。
1、深港合作应依托珠三角都市圈,按国际前列、亚太首位、全球一流三个阶段性目标,逐步把深港建设成为世界级大都市。
在功能定位上,通过两地合作、总量扩张、资源整合与功能再造,推动深港城市功能迭加,进而形成深港世界级大都市的核心主导功能,主要包括:(1)总部营运中心;(2)高端服务中心;(3)创新产业中心。
在发展阶段上,逐步形成以国际前列(近期)、亚太首位(中期)、全球一流(远期)的三个阶段性发展目标,到2030年前后,深港共同建设成为与纽约、伦敦、东京鼎足而立的世界级大都市。
在合作内容上,以深港经济一体化为基础,促进两地社会文化交汇,形成深港城际融合与协同。
在合作模式上,参照欧盟一体化进程中的“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并加上“自由贸易区”模式特点,探索和形成“一国两制”下适应深港两地发展特点的混合型合作模式。
2、深港共建世界级大都市既有客观必要性,又有现实可能性。
从必要性来分析,一是符合全球城市化潮流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二是新形势下中国对外开放、参与引导国际事务、实现和平发展的国家战略选择。三则有助于推动珠三角、泛珠三角区域整体发展和一体化进程。四是深港两地提升区域经济中心作用、突破增长极限、拓展更大发展空间的现实选择。
从可能性来看,深港两地拥有构建世界级大都市的必要条件和运营平台;深圳与香港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广阔腹地;深圳与香港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两地互补性竞争优势明显;深港合作经验丰富,合作机制已初步建立并不断深化。
根据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国外学者联合对全球110个城市的最新研究结果,香港和深圳的全球城市竞争力综合排名分别列第19位、73位(参见表1)。以此为基础,如果仅按简单相加方法来计算,两地的综合指标值已超越位居全球第1位的纽约,部分指标值超越东京而位居前列(参见表2)。
表1 全球城市竞争力(2005-2006)
|
城市 |
综合 |
规模 |
质量 |
效率 |
增长 |
就业 |
结构 |
效益 | |
|
纽约 |
分值 |
1.00 |
1.00 |
0.54 |
0.17 |
0.29 |
0.33 |
0.29 |
0.25 |
|
排名 |
1 |
1 |
16 |
5 |
73 |
44 |
21 |
25 | |
|
伦敦 |
分值 |
0.98 |
0.79 |
0.46 |
0.06 |
0.64 |
0.37 |
0.36 |
0.28 |
|
排名 |
3 |
2 |
34 |
15 |
3 |
34 |
12 |
20 | |
|
东京 |
分值 |
0.77 |
0.78 |
0.41 |
0.12 |
0.07 |
0.28 |
0.27 |
0.23 |
|
排名 |
11 |
3 |
52 |
6 |
102 |
58 |
34 |
29 | |
|
香港 |
分值 |
0.68 |
0.29 |
0.18 |
0.09 |
0.24 |
0.22 |
0.59 |
0.10 |
|
排名 |
19 |
10 |
82 |
10 |
83 |
81 |
3 |
62 | |
|
深圳 |
分值 |
0.43 |
0.10 |
0.10 |
0.005 |
0.60 |
0.66 |
0.36 |
0.02 |
|
排名 |
73 |
41 |
89 |
74 |
6 |
7 |
14 |
103 | |
(根据《全球城市竞争力报告(2005-2006)》整理,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6月。)
表2 深港竞争力及其与最接近城市的比较(2005-2006)
|
城市 |
综合 |
规模 |
质量 |
效率 |
增长 |
就业 |
结构 |
效益 | |
|
深港合计 |
分值 |
1.11 |
0.39 |
0.28 |
0.11 |
0.84 |
0.88 |
0.95 |
0.12 |
|
最接近城市情况 |
城市 |
纽约 |
首尔 |
京都 |
慕尼黑 |
都柏林 |
迪拜 |
都柏林 |
神户 |
|
分值 |
1.00 |
0.39 |
0.28 |
0.12 |
0.82 |
1.00 |
1.00 |
0.12 | |
|
排名 |
1 |
6 |
71 |
7 |
2 |
1 |
1 |
51 | |
(最接近城市数据选自《全球城市竞争力报告(2005-2006)》。)
考虑到深港经济合作所产生的优势放大效应,深港合作所产生的综合竞争力完全有可能产生1+1大于2的绩效,那么深港综合竞争力完全还有进一步提升的可能。从城市功能和竞争力来分析,我们认为深港共建全球一流、亚洲首位的国际大都会完全具有现实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