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是深港合作的优势所在,而不是障碍(前言)
深圳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中,应突出“香港因素”和“特区因素”这一独有特色。深圳与香港在历史上是土地相连、文化相通、社会经济紧密相关的地区。经过30年的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深圳经济特区已经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凸显实力的一个独特的经济发展区域。香港坚持一国两制,深圳坚持改革开放,两地的融合和互利所展现的发展趋势,已经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动机,是中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重要支撑点之一。正是因为“一国两制”,深圳、香港所具有的优势,是其他国内城市所不能超越的。也是国际社会关注的中国发展新机遇下最好融入和参与的平台,发挥两个以特别行政区和经济特区为显著特点的优势,是进一步谋划深港合作的基础条件和基本出发点。
香港回归后实行“一国两制”,是具有中国独特政治智慧的大政方针。改革开放30年来,深港之间密切的经贸往来和产业合作再次证明社会性质并不构成两地合作的制度障碍,在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原则下,“一国两制”恰恰成为深港之间取长补短,互惠互利的政策前提和有效策略。目前深港合作之间存在的体制障碍主要来自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等方面,是成熟度不同的市场经济和不同关税区的障碍,是公民社会和人文基础的差异。加速深港之间由紧密合作关系进入全面融合,优化深港合作的制度安排和环境营造,建设新型的法律环境、制度环境、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港深都市新型关系,是解放思想的落脚点。
由于地缘和历史的关系,深港合作无论从主观还是客观都是存在和发展的;而由于“一国两制”政治制度的存在,特别是在深圳建立经济特区、实行改革开放之后,香港因素在国家大局和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意义,使得两地的合作又具有了时代特征。因此,一方面要最大限度的发挥“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通过协商和制度安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制度障碍,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层面解决两城合作的机制、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力等问题,构建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深港大都会。这为两地的合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时代课题,同时也孕育着充满希望的创新空间。
充分发挥深港合作在粤港澳合作中的先锋和桥梁地位。对于提升粤港澳的整体竞争力,促进广东社会经济发展的再次腾飞,都具有重大的深远意义。促进深港之间全方位生产和生活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区域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有利于提升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在国家经济体系中的面向国际化进程的带动功能,成为区域发展的引擎,成为国内外企业运作的重要的跨国总部平台。因此,深港合作应该成为粤港合作的重中之重。研究和规划“深港都会”在粤港澳合作、珠江三角洲和“泛珠三角”、东盟经济合作、国际区域竞争中的定位和功能,在广东省的支持下,将深圳沿边地区(如惠州、汕尾等)列入战略区域范围,统筹发展,发挥国家队的先锋作用,成为中国未来30年发展的新引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