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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民主同盟深圳市委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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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08 10:54:24
      民办教育为深圳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十几年来,随着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扶持,民办教育逐渐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民办学校办学越来越规范,发展越来越健康,既满足了社会、家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也解决了大批外来工子女读书的学位问题,推动了深圳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深圳民办教育发展的进程中,有一批人一直在默默耕耘奋斗,他们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践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提升。这批人就是在民办学校里工作的教师。他们和许多公办学校里的老师一样,站三尺讲台,承载着传道、授业、解惑的师者使命;但是他们又和公办学校里的老师有许多不同,户口进不了深圳,没有编制,没有退休保障,工作量很大,薪酬很低。他们的处境很尴尬,严格来说,这是一个人事、劳动、教育“三不管”的群体,是处于公司里的劳务工和工地上的农民工之外的又一个群体。
      深圳市政府在2006年12月颁布了《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对规范、扶持民办学校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和措施。随后,在2007年,各区教育局又相继出台了更加细化的扶持、鼓励措施。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无疑是巨大的,但是在这些规定中,对民办学校发展的核心力量??教师,所提及的内容却不多。这对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促使他们更坚定地投身民办教育事业没有起到积极作用。
     教育的发展是人的发展,教师是学校的中流砥柱,关注并关心教师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的关键因素,是以人为本的体现。2007年,政府关注民生民计,关注弱势群体和外来劳务工,使广大老百姓倍感温暖,可与此同时也让民办学校的老师感到了更多的尴尬。比如,政府评选优秀外来劳务工,在几百张、上千张笑脸里,没有民办学校教师,因为民办教师不属于劳务工,哪怕你同样没有深圳的户籍,哪怕你同样没有正式的编制;再比如,教育系统招考教师,报名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必须在公办学校里代课满三年以上。这也就是说,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公办学校的代课教师身份是不同的,因此教育系统的招调考试,对于民办学校的教师,就没有机会,即使很多民办学校是办学水平很高、社会声望很好的,即使很多民办学校的教师很优秀、也很辛勤努力地培养了大量的人才。很显然,由于民办学校教师身份的尴尬导致待遇上的缺位,使民办学校教师变成一个得不到社会关心的群体,许多民办学校教师的生活、工作陷入了重重困难。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民办学校的教师应该和公办学校里的代课教师一样,具有同等的参与报考公办学校教师的机会。
       《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但是在2006年,深圳市教育系统招考公办学校教师时的报考条件之一是要在公办学校代课一年以上,2008年初该招考条件又改为要在公办学校代课三年以上。设定这样的条件,显然是为了把招考范围限定在公办学校的代课教师。但这是一个很明显的歧视性条件。此举不但挫伤了很多民办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也导致民办学校教师不得不设法挤进公办学校,使得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更加不稳定,十分不利于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提高,也不利于民办学校的长远健康发展。既然数万民办学校教师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深圳教育发展作出了贡献,那么,在招考公办学校的教师时,政府应当让他们具有和公办学校代课教师同样的报考机会。
       二、要重视针对民办学校教师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解决他们的生活实际困难
       民办学校教师因为他们的身份而不能享有国家资助的社保、医保、房贴(公积金)、家属福利、业务进修等平等权益;即使他们按照规定交了社保金,退休时,也拿不到公办教师退休金的一半。
2008年1月9日的湖南省民办教育工作大会上,湖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民办学校是民办事业单位,因而在公共财政、金融支持、优化环境以及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保护等多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大大加强了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这一点值得深圳借鉴学习。
       目前,深圳各民办学校一般都按规定在社保局为教师购买医疗保险。但是由于教师的户籍不在深圳,这种医疗保险只有在得了大病住院治疗时方才有用,平时在门诊看病时享受不到补贴。2006年5月17日,为解决劳务工医疗保险问题,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的外来劳务工每月只要交4元钱,他们到医院看病时就可以按一定的比例报销门诊或住院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报销的医疗费最高可达6万元。这种普通农民工都可以享受到的门诊医疗待遇,民办学校的教师却不行。因为民办学校的教师在购买了民非企业的保险后,就不可以再买劳务工医疗保险。所以,深圳民办学校教师的医疗保险待遇,甚至还不如深圳的外来务工人员。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重视和关注进一步完善深圳民办学校教师医疗保障制度的问题,认真研究民办学校教师平时医疗门诊的费用补贴办法,使他们能安心工作,做到病有所医。
       总而言之,深圳民办教育近年来发展蒸蒸日上,在政府的支持下,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日益提升,为社会提供了大批优质学位,为政府解决了难题。这其中,民办学校里默默奉献的教师功不可没。希望政府在支持民办教育的同时,切实关注民办学校的教师,让民办学校教师也能享受到必要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政策待遇,使民办学校教师能取得和公办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和社会机会,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民办学校教师队伍能更加稳定,为深圳市的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民盟深圳市委会集体提案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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