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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平律师,上海市人,无党派爱国人士,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深圳市第三、四届政协委员,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于80年代初期担任律师,曾办理过国内多起有影响的大、要案,对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深层次问题有独到的见解。现担任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栏目特约评论员、深圳广播电台先锋89.8频率《早新闻时事论坛》节目评论员,并受中共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聘请担任《民心桥》节目义务参评员。2008年起,被市监察局聘任为特邀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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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6-29 14:02:06
 

《民主监督之窗系列文章》

杜绝公车私用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最佳妙方

    过去不久的市环保局郭仲平醉酒驾车撞人事件,我最关心的却是公车私用的问题,并为此专门写了一篇博文,题目是“一个不能被忽视的细节”。文章发表后引起了不少网民的共鸣,纷纷谴责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公车私用问题,更有网友尖锐地指出这是一种集体腐败的行为。从国际油价的走势看,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我国的油价从上周起也开始大幅度提价,很多车友纷纷叫苦,并出现了“捧车”一族。

但根据深圳的交通情况看,油价的上涨似乎对市内乃至龙岗、宝安两区的交通拥堵无任何影响,加上适逢暴雨、修路、地铁建设等多种原因,我市的交通拥堵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个别地方已严重到令分管市长“光火”的地步。为了2011年的大运会,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改造是完全必要的,但集中建设和超前建设,将会使这几年深圳的道路交通倍受压力,成为一定时期的“困难期”或 “痛苦期”,全体市民对此必须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细心的人不难发现,其实我市的交通拥堵,也就是在上下班这一时段的高峰期。而在这些浩瀚的车群中,绝对充斥着一支庞大的公车队伍。很多网友向我数落着公车私用的其他危害性:除了揩纳税人的“油”外,还要造成交通拥堵;在社区停车位本来就不够用的情况下,还要“与民争位”等等。由于我市的公车管理相对宽松,连郭仲平这样的副科级都能随意用车,那么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的公车就不用说了,恐怕没人可以说得清我市究竟有多少辆公车在上下班这一时段内奔驰在空间有限的马路上。记得前不久的一次下午六时左右,我走深南路由东往西去市广电集团做《第一现场》节目,当走到某机关门口附近时,一个红灯竟长达三分多钟,堵得大家无法动弹。我不解,便问司机:“这个红灯为何时间那么长?”司机答:“这是个手控红绿灯。现在是下班时间,要让机关的车先走。”我这才看到,有一位小民警在控制着开关,一辆辆小车从机关内鱼贯而出。看到“公仆们”如此“方便”,我只能无奈地皱皱眉头。

面对日益拥堵的道路交通,市长们也确实想了不少办法:包括前些年出台的“停车费提价”政策,其结果不但未能解决交通拥堵乱象,反而无端增加了很多商家的成本。有点荒唐的是,其最大的受益者却是那些停车场。看看实在不行,有人开始考虑要学新加坡和伦敦,策划要对车辆收取“交通拥堵费”了。但无论出台怎样的“改革措施”,有一个事实则是无法改变的:那就是所有措施所产生的经济负担,都会由纳税人承担,并且负担会越来越高。而对于公车私用者,则永远不会伤及其皮毛,因为它支付的所有费用,最终会由我们纳税人来“统一买单”。

公车私用的问题,我们不知“论”了多少遍,谁都不会否认其非法性和腐败性,谁都认为这是个严重的问题必须加以解决,但在现实中就是无人去推动解决。据媒体称,我国的行政成本高居世界第一,其中公车私用的支出就占了相当部分。但最近看了几则新闻,不禁眼前为之一亮:一是北京的国家机关为了奥运期间的空气质量,已限制一定比例的公车不准上街。据称这一做法有效地解决了北京的交通拥堵,并大大地改善了空气质量。二是山东的书记省长步行或骑自行车上班,被人称之为“百益无害”的“上班秀”。我也非常欣赏这样的“作秀”,因为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有效改善交通拥堵、杜绝公车私用的“重大思路”,那就是我们是否可以出台一个这样的政策:禁止在下班后将公车(包括免费的上下班接送车)开回家,所有无私家车的公务员都步行或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回家。大家信不信,此举一定能有效地缓解我市的交通拥堵困境,并能有效地改善空气质量和公车腐败问题,可谓一举多得。

从车辆的使用时段看,私家车一般会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使用,上班时间绝大多数是“趴”在停车场的。而公车一般都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果限制其在上班时间以外的时段内使用,则可有效地交错这两种不同性质车辆的使用时段,从而有效解决我市的交通拥堵难题。

也有很多网友指出,解决公车私用这一难题其实并不难办,那就是将所有用公款购买的车辆在醒目的部位(例如车头)涂上特殊的标记(例如孺子牛),让人一眼就认出这是一辆公车,再配以严格的纪律和规定,使擅自在下班后使用公车者要受党纪、行政的处罚,并欢迎群众进行有奖举报。我想,只要各级领导下决心这样做,公车私用的顽症必将在短期内彻底杜绝,我市的交通拥堵现象势必会得到根本的改善。

顺便说一句,在公车私用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以前,任何试图以“收取交通拥堵费”来缓解交通拥堵的做法,我们是坚决反对的。这是因为在新加坡、在伦敦,在任何收取交通拥堵费的国家和地区,是根本不存在公车私用情况的。因此,“收取交通拥堵费”的重要前提,是必须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否则,便是“主仆颠倒”,不可理喻了。

公务员放弃公车,乘坐公交车或步行、踩单车上下班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可以锻炼身体;二可以密切联系群众;三可以了解乘坐公交车群众的疾苦;四可以大大节约行政开支。公车节约下来的这笔巨额开支,可以用来改善我们的交通、改善我们的公交,或用这笔钱来补贴公交票价,可谓百益无害,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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