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面禁超2.5元,物价部门管得宽?
今年兰州,有关“牛肉面”的话题就像牛肉面一样热气腾腾。6月16日,兰州市西固区市民首先发现,他们钟爱的“牛大碗”竟一夜之间上涨0.5元,小碗牛肉面由原来2.3元上涨到2.8元,大碗由原来2.5元上涨到3元。兰州物价部门近日在掂量了“牛大碗”的轻重厚实后首次限定:凡兰州市普通级牛肉面馆,大碗牛肉面售价不得超过2.5元,小碗与大碗差价为0.2元,违规者将严厉查处。(7月4日中新社)
一个本该放开价格的牛肉面,政府有必要去管吗?
杨律师点评:
我们丝毫没有理由去怀疑兰州物价部门这一限价的良好动机,但政府仅有良好的动机,没有正确的举措是远远不够的。牛肉面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其价格应由市场根据成本因素及供求关系来加以确定,我国《价格法》也从未授权物价部门可以去限制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这一块商品价格。因此,兰州物价部门这一动机良好的举措似有违反法律、滥用职权之嫌疑,是不可取的。
△燃油附加费凭什么“跟涨不跟跌”?
商蓝天航油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从7月开始航油价格每吨下调50元。这是今年以来国内第4次下调航油价格,半年累计降幅达410元/吨。航油价格一降再降,可当初为补贴高油价成本而征收的燃油附加费却依然岿然不动,引发了消费者的不满。令人意外的是航空公司也居然表态希望制定燃油附加费浮动机制。(7月4日《信息时报》)
为何会出现燃油附加费“跟涨不跟跌”的怪现象?
杨律师点评:
这个话题似乎与上一个话题有异曲同工之处,即:物价部门该管的看来没管好,不该管的却管得相当的“带劲”。燃油附加费按《价格法》的规定属于政府定价,对于航油价格成本的变化,物价部门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该费予以调整。我们不清楚有关部门为何会有“跟涨不跟跌”的习惯性行为定式,难怪如今的群众一听到“价格听证”就会马上理想到“涨价”这两个字。改变这一现象的唯一办法,就是需要通过立法,责令物价部门将价格成本已发生明显变化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强制性地予以调整,做到有涨也有跌。如此,方才符合党的执政为民的治国方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