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试点征物业税?还没定
时间: 2007-08-24星期五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鲍文娟
《广州日报》深圳讯 (记者鲍文娟)近日,深圳成为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的传闻
不断。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地税局获悉,深圳已经成为我国对拟征物业税进行调查研究、
草拟相关办法的试点城市之一,但会否成为开征物业税的试点,还没有确切消息。
[传闻背景] 深房价上涨太快
【《深圳商报》讯】深圳房价上涨居高不下,第二季度房价仍呈两位数上涨,稳居
全国第一,其将成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在坊间传闻不断。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地税局
了解到,深圳已经成为我国对拟征物业税进行调查研究、草拟相关办法的试点城市之一
,至于深圳会不会成为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目前还没有确切消息。
背景:二季度房价上涨14%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8月13日公布的调查数据指出,2007年第二季度,深圳房
屋销售价格上涨14.3%;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深圳上涨14%,均居全国第一。而根据深圳市
房地产预警体系,目前住宅新房供求关系仍比较紧张。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近日发布
的《2007年上半年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显示,1~6月,全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
面积为264.1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47%;其中,住宅批准预售面积242.41万平方米,
同比下降15.16%;商品住宅有效供应继续减少。1~6月,住宅销售面积335.49万平方米,
同比减少10.12%。
同时,深圳住房市场的转手速度很快,投机因素主导了房市。《深圳蓝皮书:中国深
圳发展报告(2007)》中指出,深圳登记在册的商品房产权人总数为109.5万人次,领到产
权证后半年内就转手的住房占住房总套数的30.31%,得到产权证后3年及3年以上转手的住
房占住房总套数的28.11%。一人购买多套住房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在深圳市某楼盘,
430余套房在3小时内销售一空,人均购买3套房,购买最多的一个人一出手就买了一层楼的
20套房用于投资。
[地税回应] 地税局:成为试点城市有待确认
记者了解到,深圳将在今年9月底前出台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办法、二手房价格评估办
法和二手房土地增值税征收办法,通过税收手段调控房价。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上
月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深圳已经成为我国对拟征物业税进行调查研究、草拟相关办法的
试点城市之一,至于深圳会不会成为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还有待进一步确认。记者昨
日再次致电该局办公室,该局明确表示,目前并未得到确认成为试点城市的通知。
其实,早在2005年国家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曾向新闻界透露,物业税正在做模拟测算,
不久将在国内部分地区试点,深圳在首批确定的试点地区之列。去年,世联地产顾问有限
公司曾经受深圳市国土局和地税局委托,提交了一份《物业税征收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
分析》的报告。报告建议,物业税征收可分三步实施:第一步,针对高投机行为者高频率
征收物业税;其次,针对空置房屋、豪华型住宅及个人第二套住宅进行征收;最后则是全
面铺开物业税征收。
[专家有话] 开征只是时间问题
专家:降低房价治标不治本
深圳地产研究员戴欣明博士认为,从房地产市场活跃及交易量大的实情来看,
深圳市必然会成为国家开征物业税的试点调研城市之一,开征物业税势在必行。
征收物业税能否降低房价?戴欣明表示,对房地产商的成本没有影响,它是对
业主、最终的客户征收的税收,是把原来交易环节征收的税费稀释到了拥有环节。
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征物业税对购房者是雪上加霜,开发商在供求失衡的市场状态
下,反而催生利润的实现。
“真正造成房价上涨的是政策不利、需求过旺、开发商逐利等系列因素综合作
用的结果。”戴欣明认为。物业税的征收只能起到微调作用,没有从根本上“动摇”
他们利润的产生机制。(《广州日报》供稿)
名词
物业税,通常被称之为“不动产税”或“地产税”,是抑制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的一
种有力的税收杠杆工具,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
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波动而定。
本文同时刊载在《广州日报》《深圳商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信息产
业报》等,以及各主流媒体网站
戴欣明文章推荐阅读:开征物业税杀手锏还是催化剂?《深圳商报》刊载

(戴欣明在其办公室)

(戴欣明在公司主持奖励单项工作突出者会议)





